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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求保温材料的“空白区”和“盲区”

信息来源:fffsss.com   时间: 2014-09-27  浏览次数:359

  我国绿色节能保温材料市场目前现状乱中有序,就目前市场行情看来,亟待规范整顿。近年来,我国多地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,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,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,由此引发的火灾已呈多发势头。

  保温与防火,需要统一的双方,近年来却打架不断。各地政策部门对保温防火材料的规范相当重视,2013年以来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行业标准来规范市场,但效果似乎远没有那么明显。

  公开资料显示,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2年年底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8624-2012《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》和推荐性国家标准GB/T29416-2012《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试验方法》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要求阻燃性能低的保温板材将难以获得B1级评定,地方政府仅允许使用不低于B1级材料是大趋势。此后,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甘肃省公安厅2013年10月份联合出台最严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规范。要求当建筑高度大于等于50米时,其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。目前实施的燃烧性能分级和防火性能实验方法,收紧了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网口,同时也引发业界新争论。

  现在几个大规范都在往前走着,但都没有出台,包节能材料协会常务副会长胡小媛表示,关于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规范,没有一个尺子去量,只能是各地根据自身情况,制定相应规章制度。反正现在怎么用的都有。外墙保温材料行业较为混乱,比如缺乏针对产品具体应用的技术规范,目前主要按照46号文执行。但也不完全是,各地怎么做的都有。

  46号文指的是2009年9月公安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《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》,其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,且不应低于B2级。

  随着2010年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发生1115大火,2011年春节期间沈阳皇朝万鑫大厦大火,外墙保温材料更高的防火要求提上日程。2011年3月,公安部消防局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》65号文,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。2012年12月风向再变,公安部消防局下发《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决定终止执行65号文。

  从46号文到65号文,再到350号文的下发,相对应的材料选择,从B级到A级,再到B级,短短4年间,我国外墙外保温市场经历了几多起伏。可以说,政策的混乱出台以及模糊导向,给本来就处在混乱中的外墙外保温市场着实添了把火。在业内人士看来,以文件这种行政命令的形式规管专业领域问题,应该是一种临时措施,专业领域的技术问题交给行业内的技术规范来解决,无疑更科学合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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